《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施行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这意味着“遛狗不拴绳”被法律明确为违法行为。
除了遛狗需要拴绳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还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从2019年起,浏阳相关部门依照《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全市多次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劝导、整治行动,引导市民文明养犬。浏阳市犬只留检所工作人员王新谷介绍,当前浏阳乡镇区域时有犬只伤人的情况发生,今年4月以来,各乡镇就先后捕杀4条疑似狂犬病发作犬只,抓捕6条伤人、损坏财物犬只,“接下来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违规养犬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进一步引导市民文明养犬。”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