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类别体系发生了新变化
浏阳日报讯(记者潘思荣)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
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行业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进行了重新划分,全部收费车辆分为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其中,1类客车分类界限值,核定载人数由7人修订为9人。
“以前出去,经常需要向收费员出示行驶证核查等情况,以后就可以省了这道程序。”车主甘先生说,他家里有一台8座的商务车,经常会带着一家老小自驾出去走走,调整为1类后,去自驾游可以省点高速通行费,“以某条1类车收费0.5元/公里,二类车收费0.8元/公里的收费公路为例,我们行驶100公里,之前是需要80元,而按照新标准执行,通行费就是50元,直接减少30元。”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