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葛家镇金源村村民董文波在长沙县江背镇遭遇了一场车祸,失去正常劳作能力,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21万余元。
13年间,肇事方断断续续支付赔款,甚至与董文波签下每年支付5000元赔款,分上下半年两次支付的协议。由于家庭主要劳动力失去正常劳作能力,董文波一家被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13年后,在葛家镇扶贫办及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这笔执行款终于到了位。
浏阳日报记者许雅兰通讯员汤司乐夫
调查
13年前遭遇车祸,赔款未到位
13年前,董文波42岁,在长沙县江背镇务工。一次下班回家途中,董文波遭遇车祸,全身多处受重伤。此案经过长沙县及长沙市两级法院判决,肇事方应向董文波赔偿21万余元。
事发当年,肇事方家庭也比较困难,无法一次性进行赔付。在这之后,董文波的家人和亲友也曾多次找肇事方索要剩余的赔偿款,对方一直声称无法一次性支付。除此之外,肇事方还拟定了一份赔款协议,按照协议,肇事方每年给董文波一家支付5000元赔款,分上下半年两次支付。
背着无法行走的丈夫、带着年幼的孩子,讨要赔款的生活让董文波的妻子不堪重负。加上董文波一家为人老实,又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便与肇事方签下了这份协议。13年来,董文波共收到肇事方支付的赔款共计7万余元。
因为未能完全康复,自车祸以后,董文波就失去了正常劳作能力,加之儿女尚小,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了董文波妻子一人身上。赔款未到位、收入无保障、子女要抚养,因为各种原因,2014年5月,董文波一家被纳入了建档立卡贫困户。
执行
扶贫干部全程帮办剩余赔款终于支付到位
今年4月,金源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刘明在对董文波一家进行走访时,发现他的右脚踝关节处皮肤坏死,情况十分严重。经过一番询问,董文波才将事情原委告诉了刘明。
据了解,13年过去了,当时的肇事方此时已做起了生意,收入颇丰,但按照签订的协议,仍只每年支付董文波5000元。了解情况后,刘明将此事向葛家镇扶贫办进行报备。随后,葛家镇扶贫办组织人员对董文波一家进行走访,并向葛家镇党委、政府报告了这一情况。
几天后,葛家镇党委、政府组织扶贫办和驻村工作队队员一行人带着董文波妻子,驱车数十公里,来到了长沙县公安局信访处。经信访处指导协调,一行人找到了长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事情的经过、董文波的家庭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得到了长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尽快办结的承诺。
近日,刘明接到了长沙县人民法院打来的电话,通知董文波前往法院领取余下的赔偿款。当天,葛家镇扶贫办和驻村工作队一行又陪同董文波妻子驱车前往长沙县人民法院。在法院办公室,肇事方与董文波妻子签定了付款协议,并将剩余的赔偿款支付到位。
因为身体不便,作为当事人的董文波一直在家等待消息。得知这份“迟到”了13年的执行款到位之后,董文波十分感动,不断地向扶贫干部表达感谢之意。对此,刘明表示,“工作是大家做的,政策是国家给的,我们只是做了点份内的事。”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