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张可夫)5月6日,3名钓友在株树桥水库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垂钓被依法处以每人100元罚款——这是环保执法权下沉以来,在株树桥水库内开出的首张罚单。
株树桥水库一级保护区为小溪河张坊镇小河河口至株树桥水库大坝的水域及两岸水平外延500米以内的株树桥水库集水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这意味着即便是一人一竿的休闲垂钓,在该水库内也被严格禁止。
违规垂钓行为一直是水源地保护的难题,即使设置了禁止垂钓的警示和宣传牌,仍有人视若无睹。加上保护区水路绵延50余公里,执法监管难度较大。此前,作为主管部门的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因无行政处罚权,日常巡查中对违规垂钓者只能采取劝离措施。
为守护好群众的“水缸子”,今年3月,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签订执法委托协议,正式将环保执法权下沉,管理局在日常巡查中也可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5月6日,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开展“禁钓护源”打击整治违规垂钓百日行动联合执法,当场销毁收缴的违规垂钓渔具,并联合环保、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巡查。这也是环保执法权下放后的首次“联合作战”。
“过去我们在日常巡查中一般是收缴违规渔具,以批评教育为主。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今后我们对于违规垂钓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震慑力度显著加强。”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