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不起诉并不代表免责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通讯员谭玉芳
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轻从宽处理情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刑事不起诉后是否就不用为违法行为担责?近日,浏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开设赌场相对不起诉案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浏阳市公安局制发检察意见,依法对不起诉人张某作出行政处罚,消除追责盲区,在深化完善行刑反向衔接领域作出了有益探索。
一赌场被捣毁
从犯相对不起诉重获自由
去年6月至7月,李某与丈夫张某在家中以“斗牛”的形式开设赌场,李某通过抽取“茶水卫生费”的形式从中获利,张某协助李某采购槟榔香烟或抽头渔利等,两个月内非法获利1.35万元。
经群众举报,去年7月12日,公安机关将李某传唤到案,张某随后被抓获归案。到案后,两人均如实供述了在家开设赌场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认为,李某、张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涉嫌开设赌场罪,但张某在此过程中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遂对张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去年11月7日,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一审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以李某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刑罚,并处罚金,退缴违法所得,而张某因相对不起诉恢复自由之身。
探索行刑反向衔接
轻罪不起诉不等于不罚
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作出后,该案线索从刑事检察部门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由行政检察部门对案件的后续处理展开跟踪监督。
行政检察部门对案件全面审查发现,张某作为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而相关行政部门并未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被免予刑事处罚后,也未受到行政处罚,对被不起诉人来说,相当于‘无事发生’,这明显有违公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定妮表示,本案中张某行为实际已构成犯罪,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危害,因罪轻不起诉但不等于不罚,若免予刑事责任又不承担行政责任,一方面不利于排除公共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有违公平。
“罚当其错”,才是公平正义的体现。为消除追责盲区,破除“不刑不罚”分歧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追究张某的行政责任。
收到检察建议后,近日,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张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同时检察、公安共同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教育宣传,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
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精准监督“不枉不纵”
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秉持着这样的办案理念,行政检察团队从个案出发,持续对类案深入分析研判。
经行政检察部门经排查发现,像张某这样的并非个例。“比如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案件时,我们就发现肇事者既免予刑事处罚,也没有任何行政处罚,这明显起不到任何警示教育作用。”李定妮说,在与相关部门交流探讨时,部门认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案被不起诉人未经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无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认知分歧,检察机关对部门规章的相关上位法依据、条文释义、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判例等情况展开查询、梳理,发现针对交通肇事不起诉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明文依据,且有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实例支撑。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的行为人若客观上存在犯罪事实,则需要分别承担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李定妮解释说,在该类案件中,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并非非此即彼的选择关系,而是并列关系,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为破解这一执法实践分歧,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研讨,积极主动统一认识,并探索建立线索接收、审查、处理及反馈机制,强化对行政机关处理情况的跟踪与监督,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确保不起诉案件“不枉不纵”。
目前,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意见书均得到行政机关采纳认可,其中多件已经做出行政处罚。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做好、做优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以精准监督实现“罚当其错”,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