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红珍)
出租车是城市流动的窗口,更是城市文明的风景线。近日,市城乡客运事务中心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整治出租车运营秩序专项行动,3个执法行动组和1个后勤保障组,分别前往花炮广场、浏阳河广场、人民路、解放路口西门口及周边地区机动执法。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出租车驾驶员有无从业资格证、不打表、拒载、超载、乱收费、对乘客服务态度差、车容车貌不整洁等行为,现场查处有违规行为的出租车驾驶人。
“当天上午,专项行动共检查车辆80余台次,现场整改3起乘客未系安全带,从业人员未注册3台、未使用计价器1起,目前均已进行停运处理。”市城乡客运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结合浏阳实际,我市出台《浏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措施“十二条”》和《浏阳市巡游出租车汽车驾驶员规范服务措施“十二条”》。双“十二条”措施旨在通过加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强化行业管理和规范服务措施,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构建常态化日常监管模式,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