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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河时评丨补齐人格权保护上多处短板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2-02-24 09:41:19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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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怀国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检察机关加强人格权刑事保护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发布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民法典实施一周年之际,最高检首次发布以人格权刑事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目的就是践行“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理念,让刑事、民事司法保护有机结合,形成网络时代保护公民人格权的强大司法合力。这表明,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新的时代新的形势已经让单纯的公民自诉很难完全实现人格权保障,司法实践中甚至已经出现了人格权受到严重伤害的“天大的事情”,刑事保护介入已经成为必需。

当网络时代以我们始料未及的速度冲过来,便捷、快速、广域的体验给我们满满惊喜的同时,灰暗一面也不可避免地随之而来。在网络上对他人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越来越多地出现。而且,这种全新的不法行为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危害严重、后果难以控制。

显然,在这样的情形下,受害人自我保护的能力非常弱、社会对虚假信息的辨识能力弱和警惕意识弱,同网络传播能力强一起,构成了对受害人伤害力度的叠加。所以说,在互联网时代,对于公民人格权的保护到处都是需要补齐的短板。

我们看到最高检公布的这批指导性案例中,有的是在网络上恶意歪曲卫国戍边英雄烈士事迹,有的是在网络上晒他人裸照,有的是非法泄露他人信息导致被害人频遭滋扰……虽然情节各不相同,但都是通过网络进行了非法的举动,都是让他人或者其他群体遭遇到“社会性死亡”。

必须要认识到,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非常快,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带来的伤害程度更大,所以以国家公诉的形式介入进来,能够最大程度地提升案件办理的效率,增强对不法行为的震慑。

以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为例,这起案件尤其让人唏嘘,也幸亏有国家公诉对不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对不良后果进行了挽救。郎某、何某捏造受害女子谷某结识快递员并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布到网络上,引发大量低俗、侮辱性评论。对受害人的严重伤害可想而知。在最高检指导下,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由自诉转公诉,让郎某、何某受到了应有惩罚,坚决有力地保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也有效地打击了少数人借用网络空间发泄不良情绪或者恶意伤害他人的嚣张气焰。

我们常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证明我们早已经对于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有了清醒的认识。而今天人格权刑事保护迈开大力推广的步伐,既是对受害人的及时有力保护,对清洁网络决心的展示,也是将人格权向整个社会进行了重申。从此,原来看起来属于公民个人“小事”的网络侵权,通过国家公诉的方式,还原了个体的“痛”,祛除了网络暴力网络犯罪的这个社会毒瘤。

检方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实际上是补齐人格权保护上多处短板,做了体现法治精神的大事。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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