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正值国民经济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文家市公社金星大队修建了一座小型水库,由于物资紧张购买不到发电机,大队党支部负责人找到胡耀邦同志的哥哥胡耀福和堂弟胡耀简,请两人去北京求助时任团中央书记的胡耀邦同志。按老家习俗,去亲戚家做客多少要带一点礼物。于是这趟去北京,也带了家乡的冬笋和芋头。
到北京后,胡耀福和胡耀简讲了家乡的请求。胡耀邦同志认为修水库发电是件造福百姓的大好事,同意帮忙买发电机,但对于兄弟俩用公款作路费以及送来土特产这两件事情十分生气。他当即提笔给大队党支部书记龚光繁以及党支部其他同志写了一封信,内容大致如下:
“光繁同志并党支部同志:现在耀简先回来,耀福过四五天后也就回来。不久前,我曾经给公社党委详细写了一封信,请求公社和你们一定要坚决劝止我哥哥、姐姐和一切亲属来我这里。因为:第一,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第二,要浪费路费;第三,我也负担不起。但是,你们却没有帮我这么办。这件事我不高兴。
“这次他们来的路费,听说又是大队出的。这就更不对了。中央曾三番五令要求各地坚决纠正‘共产风’,坚决严格财政管理制度。你们怎么可以用公共积累给某些干部和社员外出作路费呢?这是违反中央政策的啊!如果社员要追查这些事,你们是负不起这种责任的,请你们党支部认真议议这件事!一切违反财政开支的事,万万做不得。做了,就是犯了政治错误。
“送来的冬笋和芋头,这又是社员用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特别是现在困难时期,大家要拿来顶粮食,你们送给我也做得不对,但是已经送来了,退回去又不方便。只好按你们那里的价值24元退回,钱交耀简带回去,请偿还生产这些东西的社员。在这里,我一万次地请求你们,今后再也不许送什么东西来了。”
这封信后还附上了一张清单,上面详细地记载着上一年收到的土特产的详情。胡耀邦同志也折合成了钱一并退回。(胡耀邦故里管理局供稿)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