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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需高度重视

编辑:戴鹏 2019-07-31 11:19:50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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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远
 
  7月20日,安徽黄山一酒店内一大型气模游乐设施局部下陷,致多名游客受挤压受伤,一名女童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7月21日《新京报》)
 
  近几年,国内各类游乐场所屡发安全事故,摩天轮车厢翻转、过山车脱轨、蹦极绳索断裂、气模事故……游乐园瞬间变“失乐园”。事故频发,安全风险必须引起重视。
 
  其实,无论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还是游乐设施安全事故,其实都可以归结到一个法则上,即航空安全领域知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该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完美的制度,不落到实处都将导致严重事故发生。
 
  “海恩法则”启示我们:每一项制度、规定、流程,都要照章办理。怕麻烦、图省事,工作中就会心存侥幸,偷工减料。或许一次、两次操作没有问题,但是习惯成自然,一旦外部因素触发,就会造成事故的发生。的确,“祸患常积于忽微”。游乐设施安全事故的发生,说到底还是运营使用单位没有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再先进的设备也得由人操作,再严格的制度也要靠人落实。在安全面前,人是最积极的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变量,关键在于用制度的刚性提升所有参与者的责任心。
 
  毋庸置疑,预防事故必然要建立在防患未然的基础上。正如相关规定指出,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等。
 
  总之,游乐项目虽是游戏,但监管不可儿戏,更应把防范工作做好,变事后追责为事前监管。监管部门要“沉下去”,用监管系好游乐项目的“安全带”,发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要坚决叫停整改,决不能让任何安全隐患钻空子。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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