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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考驾照被刑拘”是一堂法治教育课

编辑:戴鹏 2019-03-26 14:20:48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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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卫芳
 
  张某的朋友陈某先后参加了8次驾驶证科目一的考试都没有通过。碍于面子,张某答应了陈某替考的请求,结果,张某、陈某都被刑拘。(3月25日《半岛都市报》)
 
  众所周知,驾照是驾驶机动车的一个必备“通行证”,因而,根据驾照考试规定,学员必须要凭“真本事”进行“过关考试”,方可获取驾照。
 
  自去年10月1日驾考新规实施以来,驾照考试难度大增,不少学员称之为“史上最严新规”。
 
  由于驾考难度的增加,一些学员动起了“歪脑子”,竟然在驾考中找人“替考”。殊不知,“替考驾照”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更是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试想,一名司机手执一本通过别人替考获取的驾照去开车,不就是一名“马路杀手”吗?这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能得到保证吗?可以说,这既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安全不负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23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驾考学员考试作弊将实行罚款和拘役处罚。可见,张某、陈某因为“替考驾照”而被刑拘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因此,笔者以为,“替考驾照被刑拘”具有警示意义,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课。它不仅是对这两位驾考作弊者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醒和威慑。
 
  但愿通过“替考驾照被刑拘”这一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在驾考中要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替考歪风,从而树立驾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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