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骗婚的两名云南女子因犯诈骗罪一审获刑
提醒:对待结婚,单身男女应持更谨慎态度
30多岁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这让高坪镇刘先生的家人有点着急。就在刘家人四处托人说媒时,年轻貌美的外地女孩却主动找上了门。
订婚后,刘先生并没有高兴多久——送了一笔彩礼后,让刘先生很满意的“未婚妻”突然失踪了。2018年7月,涉嫌骗婚的两名90后云南女子,在潜逃两年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近日,这两名90后云南女子因构成诈骗罪,被浏阳市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
案发
天上掉下个“鲁妹妹”
因为家境条件,高坪镇的刘先生成了大龄剩男。就在刘先生对婚姻不抱希望时,同村的云南上门女婿刘某找到了他,表示愿意帮忙介绍自己的同乡给他。
刘某的主动介绍,让刘先生又看到了希望,并多次催促刘某将女方介绍来浏阳见面商谈。2016年4月份,在刘某的撮合下,云南籍的李某连带着自称是其“表妹”的鲁某茹,从浙江来到了浏阳。
在见面后,刘先生对鲁某茹的长相和年龄都十分满意。经过交流,鲁某茹也表达了愿意嫁给刘先生的意愿。
“女方年轻貌美,比我小近10岁,我当时真的想马上就结婚。”刘先生说,在谈及结婚事宜时,李某连表示,按照老家习俗,在结婚前,男方应一次性支付一笔彩礼。
为了谈成这桩婚事,刘家人在没有过多问及女方家庭情况下,就向亲戚朋友借钱,凑齐了8万元彩礼,交到了介绍人刘某的手中,并以此作为订婚。
两天后,李某连带着彩礼离开了浏阳,鲁某茹则留在刘先生的家里,并跟随刘先生的姐姐在饭店打工。
见未婚妻端庄而又贤惠,喜出望外的刘先生还给了介绍人刘某5000元介绍费,以示感谢。
“未婚妻”突然失联了
订婚后,刘先生也多次问及未婚妻娘家情况,但都被鲁某茹以“家里只有一个姐姐”为由搪塞开了。以为岳父岳母已不在人世,刘先生也就打消了前去未婚妻娘家探望的念头。
“我只知道她是云南人,但不知道具体是云南哪里人。”刘先生说,在共同生活中,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只是多次提起去办理结婚手续,但都被未婚妻以“户口本丢失”为由推脱了。
想到未婚妻安心地跟随自己生活,刘先生也就没有多想,只是要求鲁某茹尽快要她表姐帮忙补办户口本送来浏阳,鲁某茹也答应了。2016年7月10日下午,鲁某茹称表姐带着户口本来到了浏阳,并只身前往迎接。
但让刘先生及家人没有想到的是,鲁某茹此次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就连电话也无法再联系上。
在找寻一天未果后,刘先生向警方报了案。
“当时我们报警只是希望能帮忙寻人,但警方通过我们的情况介绍,认为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通过警方调查,刘先生得知自己的未婚妻鲁某茹竟早已与他人结婚,婚姻状况显示为“已婚”。
审判
合谋骗婚敛财,两名“90后”女子获刑
因涉嫌骗婚敛财,警方立即立案调查,并找到当时的介绍人刘某了解情况。经询问,刘某表示自己只是与对方是同乡,对于其婚姻状况并不了解,而且还是对方主动找到他,要求介绍合适的男青年。
在刘某提供的线索帮助下,警方很快锁定了李某连、鲁某茹的身份信息,均为“90后”、已婚的云南人,但由于两人长期在外打工,行踪不定迟迟未能到案。直到两年后,被追逃的李某连、鲁某茹才在浙江被警方抓获归案。
到案后,李某连、鲁某茹如实供述了婚姻诈骗的犯罪事实。原来,两人并非表姐妹,而是同在浙江打工认识的同乡,并均已结婚。为了赚取“轻松钱”,李某连在丈夫邬某(在逃)的唆使下,向鲁某茹提议以“假结婚”的方式骗取钱财,并一拍即合。
之后,李某连便联系了在浏阳的同乡刘某,要求其帮忙介绍对象,并开出了“彩礼”8万元的条件。不过,介绍人刘某在拿到8万元彩礼后,仅将其中的5万元交给了李某连,自行私吞了3万元。三个月后,鲁某茹在李某连的策应下,逃离了浏阳。
案发后,李某连退还了刘先生3.5万元,并取得谅解,介绍人刘某也将私吞的3万元及5000元介绍费退给了刘先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连、鲁某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均系主犯,但鉴于两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李某连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鲁某茹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同时,责令两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人余下经济损失。
新闻提醒
单身男女对待结婚应持更谨慎态度
类似刘先生遭遇的“骗婚案”,在全国各地不在少数。
记者注意到,骗婚案中支付的彩礼,对于多数受骗者家庭来说,往往意味着多年省吃俭用的积蓄,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背上巨额债务。
办案民警表示,打击此类骗婚难度不小。一方面,骗婚人员多是以“做媒”的身份进行诈骗,有些还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找到不知情者牵线,并在警方介入后坚称自己没有从中获益,相关证据不易锁定;另一方面,参与骗婚的女子并不是在收取礼金后直接失踪,而是会与被骗人员生活一段时间,造出“性格不合”“婚姻破裂”等现象,难以定性。
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说:“犯罪分子利用偏远地区群众警惕性较低、爱面子不愿报警的特点布设骗局,影响极为恶劣。相关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此类行为,形成震慑。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晓此类骗局的存在。同时要注意办理正规的结婚手续,在法律上保护自身权益。”
“建议单身男女对待结婚应持更谨慎的态度,不盲目轻信对方的自我包装或婚恋中介、熟人的介绍,应多方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咨询部主任张荆提醒。
新闻延伸
减少重婚、骗婚现象,将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共享
据新华社“民政部将加快推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快与法院、外交部、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针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的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重婚、骗婚现象的发生。
“婚姻登记信息建设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民的结婚登记可以在民政部门、乡镇政府、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可以在民政部门、法院办理;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结离婚还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或者国籍国办理;公民配偶死亡也会导致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因此,公民婚姻信息较为分散。
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提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互通的稳定性,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指导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引入现场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身份证读卡器等技术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