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住户反锁小区单元门,被堵业主扛锤砸门而入》后续
要求保安调监控遭拒,被盗住户将单元门锁住,阻止其他住户进出,被堵的业主则找来一把锤子砸门而入……发生在鸿宇广场1单元的这场闹剧引起市民热议:保安拒绝调监控是否有错?被盗住户能否锁门妨碍他人通行?业主无辜被堵,砸门而入是否合乎情理?小区的居民对此持不同看法。
浏阳网9月23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陶嫦娥)
保安拒绝调监控是墨守成规还是忠于职守?
被盗业主李女士到监控室调取录像,保安何维万表示,需民警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调取录像。有人说他太墨守成规,不近人情,没有考虑业主当时的处境;也有人说,他这是忠于职守的表现。
徐艳(家庭主妇):小区发生了被盗的事情,大家都应该理解李女士当时的心情。民警让她去调取监控录像,保安应该及时地调出来,让李女士弄清楚,东西是怎么被盗的,更重要的是方便民警破案。
刘文明(个体户):保安拒绝给住户调监控录像,坚持等领导“发话”也没错。试想一下,如果随便一个人下去就能调取监控录像,其他住户的隐私如何保证?谁又能保证去调取监控录像的人一定是被盗者?保安拒绝她,也是忠于职守。
李翔(公务员):确实。虽然李女士被盗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是如果能在民警的陪同下去调监控录像,可能更合理。当然,保安当时也应该理解住户的心情,即使不调出录像,也可以说话和缓些,安慰李女士耐心地等一下,并且做好沟通工作,尽快地让李女士按程序调取录像。
律师说法(本报常年法律顾问王洪流):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应该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收集证据。调取监视录像应是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手段之一,一般来讲,业主本人是不能自行去调取监视录像的。
小区的监控录像并不涉及到公民个人隐私,因为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被盗业主反锁门是无奈之举还是侵犯他人权利?
遭到拒绝后,李女士反锁单元门,阻止小区业主进出。事后,李女士表示,自己这样做是无奈之举,“找不到管事的,只好这样逼他们出来了”。大家是否认同她这种做法呢?
黄小钰(服务员):李女士被盗心情肯定不好,随后调取监控录像又遭到拒绝,她一怒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物业能做好工作,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了。
郭先生(教师):以这样的方式,逼物业公司解决问题,这也算是住户的无奈了。她有发泄情绪的权利,但是不管怎么说,她没有权利阻止我们的通行。小区是大家的,单元门也不能由哪个住户说关就关。她这样做,对我们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更侵犯了我们的权利。
律师说法(王洪流):小区的单元门是公共区域,是同栋居民楼里面的居民共同进出的地方。被盗住户只是其中的一个,没有权利将公共区域的门反锁。虽然其初衷是为了促使物业公司出面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是她没有理由为了解决自己的个人问题而侵犯到其他人的权利。所以被盗业主的行为构成对其他用户的侵权。
无辜被堵砸门而入是解决问题还是制造问题?
被堵在门外的业主,苦劝无效,为解决出行问题,从街上找来一把锤子,砸开门锁。这样做确实能让大家出入自如,事后业主又担心,门锁坏了,大家的安全岂不是更没保障?
张先生(退休职工):当时我也被堵在门外,急着上楼给孙女拿东西。5楼业主一锤敲下去,李女士也不好再堵在门口,我们才得以上楼。出了问题,物业无法解决,业主无辜被堵,失去耐心做出这样的举动,至少我们不用再守在门口。
方鹤群(家庭主妇):砸门而入确实冲动了点,这样做只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事实上,门被砸坏了,大家的安全感更弱了。平时晚上都会上锁的单元门,一整晚开着,万一有小偷上来怎么办?这几天我就没睡过踏实觉。
李先生(个体户):我没有看到当时的境况,但是我想,物业也不会总任由李女士堵在门口,事情就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了吗?即使你是无辜被堵,即使你有再急的事情,这么一砸,不知道算不算另一种侵权?
律师说法(王洪流):首先,从被堵业主砸门这个行为来看,其损坏的是整栋楼的业主的共同财产,是对整栋楼业主的侵权。另外,单元门被砸坏之后,保护业主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也被破坏了,就会为该栋楼的居民造成更多的不安全因素。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