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周旺)9月24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座谈会(华南片区)在长沙召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作为唯一的县(市)级代表,在会上作典型发言,介绍排污许可工作的“浏阳经验”。
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推动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支撑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制度创新和安排。
面对排污许可核发点多面广、证后监管量大任重的难题,浏阳成立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成立排污办、排污许可会审工作专班,并充分利用一线监管执法力量,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凝聚起排污许可的强大合力。同时,着重优化方法,率先在长沙地区开展自行审核;着力推行“三问三审”,创新实施“三送三促”,建立排污许可证提级会商制度,打通新、改、扩建设项目“备案(审批、核准)-环评-排污许可”管理链条,严格实行按证排污,依证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排污许可工作是长期的,必须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浏阳高标准开展“回头看”工作,以大数据赋能证后执法监管,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为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浏阳经验”。
会上,浏阳代表建议,要尽快从顶层设计层面将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技术指标的统一,并制定有效衔接制度,确保两大制度可以覆盖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协同发挥环境监管与环境治理功能。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