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摩托车、电动车装伞,方便但很危险!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7-21 10:47:01
微浏阳
—分享—

交警启动全域综合整治,呼吁自行拆除

06版民生现场-3.jpg

7月20日,交警依法拆除违法加装的伞具。记者谢鹏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实习生肖梦媛苏桐)从昨天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启动摩托车、电动车加装伞具,及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摩托车违法加装伞具,可处罚款500元;电动车违规加装伞具,可处罚款50元;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城区北正路与圭斋路交叉路口发现,10分钟内就有5辆电动车由于违法加装伞具被交警查处。“电动车和摩托车都是禁止加装遮阳伞的,对自己和对行人都不安全。”每查到一辆加装伞具的电动车、摩托车后,民警都会耐心地向车主展开安全知识宣传,依法处以罚款并要求驾驶员观看交通安全知识视频、答题合格后才放行。

为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伞具的行为,从去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和维修门店的普法教育,明确要求不得提供加装伞具的服务。7月20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摩托车销售门店和维修门店,店主均表示“不能装伞了”。

在整治过程中,有驾驶员表示,装伞是为了遮阳挡雨和方便省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伟解释,驾驶员只看到了装伞方便的一面,没意识到装伞后对自己、对行人造成的安全隐患。不久前,浏阳交警公布了一则监控视频,下雨天的路上,一辆装伞的摩托车摇摇晃晃行驶一段距离后倒地,“装伞会导致摩托车平衡性变差,容易摔倒。”另外,因伞具边沿与常人的身高齐平,外地曾发生伞具划伤行人眼睛的事故。

同时,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挡风罩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将车辆恢复原状;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挡风罩的,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可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陈伟表示,接下来,交警大队将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伞具的现象进行整治,并向各乡镇陆续铺开,全域推进,“也呼吁已经加装伞具的驾驶员自行拆除,共同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提醒

违规加装伞具危害不小

影响视线:遮阳伞多为塑料材质,利用支架撑起遮阳伞,支架安装位置多为车辆前方两侧,支架的位置不仅影响驾驶员前方视线,也会影响车辆反光镜观察效果,具有安全隐患。

车辆易摔倒: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后,原有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受制于支架和电动车遮阳伞,转向时易产生死角。同时风阻系数增大,车辆稳定性变差,导致控制难度增大,影响车辆驾驶性能。

易引发二次伤害:由于遮阳伞侧面突出,在行驶过程中,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同时由于遮阳伞的支架为硬质材料,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坚硬的金属支架可能会与驾驶人的头部、面部、胸部等部位发生碰撞,造成二次伤害。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浏阳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