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见习记者徐旻)8月29日,浏阳市2020年秋季学期拉开帷幕,市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联合公布了浏阳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公办学校将继续免收学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和杂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免收学费、杂费、课本费。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和800元,加上代收(应缴)部分的书籍费和作业本费,高中一学期学费最高为1374元。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实施免收学费政策。
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经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将继续实行免除学费政策。
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各中小学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除伙食费外)等项目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非义务教育阶段已实行社会化保障的空调、热水等服务项目收费由学生自愿选择、由供应方按实收取。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每次18元收取。
在其他费用方面,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向具备生产校服资质的厂家购买校服。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每套不超过110元。“对于许多父母关注的伙食费,全市没有统一标准,由各中小学校按实际成本测算标准,经由发改局审批、备案后实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