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鸿宇公馆居民将剩菜剩饭倒入厨余垃圾桶中。记者罗娜
8月6日,记者从浏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获悉,《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浏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即将迈入“有法可依”时代,垃圾分类投放也将由“选择题”变成“必答题”。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罗娜
生活垃圾不分类,个人最高罚200元
“当下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一些痛点难点,如缺乏可参照模式、市民配合意愿不高等。”浏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办公室主任周智表示。目前,浏阳每年需处理生活垃圾21万~22万吨,只有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才能化废为宝,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条例》将长沙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并对大件垃圾的管理作了规定。《条例》还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该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值得一提的是,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目标,《条例》通过专门章节,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作了详细规定。除了要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之外,还规定了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行业等要在办公用品、生产材料及产品包装、一次性餐具和日用品等的使用方面履行减量义务。
其中,《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宾馆、酒店等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颁布《条例》是垃圾分类的必要条件,也是垃圾管理法治化的一个进程。”周智表示,“能为垃圾分类提供法治保障。同时通过《条例》的实施,老百姓能更了解相关要求,加强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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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条例》颁布后,家住淮川街道新北社区鸿宇公馆的欧美兰不禁点赞,“这样一来,我们劝导邻居垃圾分类就更加‘名正言顺’了。”
8月6日下午在鸿宇公馆内,记者见到一名居民将剩菜剩饭和饭盒分开回收。今年6月,鸿宇公馆还开创性地教居民用厨余垃圾沤制肥料浇花浇草。“大家都欢喜得不得了,变废为宝谁不喜欢呢?”欧美兰说。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超50%
2018年,浏阳出台了《浏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自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后,我们村里面环境大变样了。”大围山镇楚东村村民朱美姜说,现在自己会将可回收的垃圾全部收集起来,变卖处理后还能挣点零花钱。
在农户“初”分类、保洁员“再”分类、村镇集中细分、全市统筹分类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体系和工作机制的运转下,目前浏阳农村已实现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50%以上。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