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来了
必须有脚蹬,重量不能超过55kg
作为一种便捷的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自出现以来,受到不少人的青睐。然而,电动自行车在方便生活的同时,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
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以下简称新国标)。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而记者走访浏阳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时发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大多是“超标车”。
浏阳日报记者刘谢禹
在售电动自行车多数超标
1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花炮大道附近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店主黄先生介绍,店里的电动自行车价位从1000元到3000元不等。他挑选了一款具有速度档位调节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向记者演示,拨至最高3档(最高档)时,电动自行车仪表盘显示,这辆车的时速能达到50公里每小时。
“一般来我们这里购买电动自行车的顾客主要就是看速度和续航能力。”黄先生表示,店里的电动自行车普遍都能跑到50公里每小时,配置好一点的电动自行车甚至能跑到60公里每小时,续航能力则从50公里到20公里不等。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石霜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这里既售卖新车,也售卖二手电动自行车。“这些二手车速度还是可以的,跑30公里每小时没问题,就是续航差一点。”店主陈先生告诉记者,无论是新车还是二手车,电动自行车的车重普遍在45公斤左右,车型较大的普遍超过55公斤。
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公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为25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最高55公斤,必须要有脚蹬,记者发现,我市目前在售的电动自行车多数属于“超标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
快递员周先生从事快递行业近2年,电动自行车是他每天工作必不可少的的交通工具。按照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他的电动自行车无论在车重还是车速上都是不折不扣的“超标车”。
“车型必须要大一点才方便装货,速度太慢,不但影响送货效率,装大件包裹时可能都拉不动。”得知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周先生显得非常无奈,表示新标太过于严苛,“按照这个标准,目前我们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是不达标的。”
新国标出台后,市民手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吗?对此,浏阳市交警大队法治处教中队指导员陈辉表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超标车”是不能够上路行驶,交警一旦发现可以进行查处。
那么已经售出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处理呢?据了解,新国标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新闻延伸
“电动”不一定是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新标准也将出台
实际上,不少两轮电动车因整车质量大、时速快,已经达到了轻便二轮摩托车的标准。也就是说,车辆上路需要挂牌,购买交强险,驾驶员也应该持有D类、E类或F类驾驶证。
另外,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超标电动车由于超速和超重,发生碰撞事故时导致惯性增加,在本身就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更会加重损伤后果。而且一些超标电动自行车到了车辆检测环节,经司法鉴定往往会被定性为机动车,这就使得伤者要按机动车驾驶员的情形处理事故。
据报道,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的1月16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上道路行驶,会带来潜在法律责任风险,如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会承担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的法律责任。
目前国家实行机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管理,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没有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生产机动车的资格。但由于现有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缺陷、国家标准之间衔接不够等原因,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销售进入市场。
有的生产企业甚至将实际上已经属于机动车的超标车辆包装成“非机动车”,并“宣传”无需取得机动车号牌、无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可驾驶,误导广大消费者购买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为此,工信部正在修订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符合该标准的可列为机动车。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