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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泄愤放火烧家,获刑三年缓刑三年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5-04-28 09: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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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通讯员谭玉芳)夫妻争吵本是家务事,但失去理性纵火“烧”家,不仅无法化解矛盾,更会因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近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涉嫌放火罪一案,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黄某与寻某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平淡。2024年8月,因怀疑丈夫有外遇,黄某提出离婚未果,夫妻矛盾未能化解。同年9月某日下午,黄某收拾行李准备离家时,忆及多年付出顿感委屈,遂产生报复心理。

情绪失控下,黄某将家中生活用品及杂物点燃。火势迅速蔓延,导致放置在家中的卡式炉液化气罐受热爆炸,三楼杂物间屋顶被炸穿。所幸消防部门及时扑灭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鉴定,火灾造成财物损失价值17136元。案件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考虑到黄某系一时冲动犯罪,积极开展教育挽救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其认罪悔过。经市司法局社会调查评估,确认黄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放火罪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针对本案,检察官特别指出:尽管黄某焚烧的是自家房屋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该房屋尚有其他住户,周边紧邻山体林地,若火势失控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提醒广大群众处理家庭纠纷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莫因极端行为毁及自身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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