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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收到“罚单”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4-05-28 09:35:20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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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日报讯(记者莫瑜)近期,浏阳一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收到了一张5万元的“罚单”——因其涉嫌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让集里街道百宜社区一家餐饮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其外卖平台经营,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实,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5万元。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餐饮业经营者必须持有的法定证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为加强外卖网络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5月27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第三方平台驻浏代理机构负责人召开了浏阳市餐饮外卖平台约谈会。

约谈会现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与会者学习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指导意见》,并从规范入网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落实反餐饮浪费政策、加强骑手技能培训,强化骑手安全教育等方面,对第三方平台驻浏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针对浏阳餐饮外卖当前形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第三方平台驻浏代理机构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接下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发力,从执法监督、宣传教育等多个环节着力,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守护人民群众用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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