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清晨,市民孟女士发现体育中心前坪有车辆正使用充电线连接一旁的设备箱进行充电。受访者供图
浏阳日报讯(记者刘谢禹)近日,市民孟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3830000称体育中心前坪有车主私自打开街头的设备箱,用里头的插座给自己的车辆充电。
“公共设施怎么能给私家车充电呢?万一发生火灾就危险了!”孟女士介绍,事情发生在7月21日早上5点多,她发现有一辆车十分突兀地停在体育中心前坪。“平时这里都是封闭的,没有车辆可以开上来。”孟女士走近一看,发现车辆正使用充电线连接一旁的设备箱进行充电。
孟女士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了记者。记者赶到事发地后发现已经不见该车辆的踪影。通过与孟女士提供的照片比对,找到了被车主违规打开的绿色设备箱,此时设备箱已上锁,无法从外部打开。
据悉该设备箱属于中国铁塔有限公司浏阳办事处,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办事处负责人,“当天我们也掌握了车主私自打开设备箱违规给车辆充电的情况。上午9点赶到现场,联系车主叫他把车辆移走,并对其进行了警告和批评教育。”该负责人介绍,由于设备箱的门未有效关闭,给了车主可乘之机。
上述负责人表示,盗用公共设施充电的行为不仅侵占了公共资源,还可能会损坏基站设备,给行人和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后续我们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对于恶意破坏设备箱违规充电的人员,我们也将和有关部门一起对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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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公共设施的电属于违法行为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王洪流提醒,偷窃公共设施的电,包括电力设施和电缆等,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可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和蝇头小利以身试法。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