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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共护绿水青山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4-06-04 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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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审获刑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司法护航,让浏阳山更青水更绿。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3日上午,由市人民法院院长李红兵担任审判长,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在沙市镇白水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朝阳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及当地村干部和群众参加旁听。

2023年4月至8月,被告人黄某在承包沙市镇白水村一道路拓宽工程项目中,雇请他人超用地审批范围,非法占用林地1.2515公顷,并在非法占用林地上采挖石料用于工程建设。同年10月,黄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黄某对损毁林地采取积极补绿措施,已栽种罗汉松树苗1.5公顷。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刑事起诉书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黄某及其辩护人对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表示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损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鉴于其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补植复绿,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同时,黄某的行为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一审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黄某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承担生态资源和服务功能损失费、生态环境修复费、鉴定费等各类费用共计3万余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和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从绿水青山对生态环境、未来发展的重大意义、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等方面,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敬畏法律、遵从法律,提高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具体表现,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涉生态环境犯罪的坚定决心,切实履行了司法机关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职责。下一步,浏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协同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共同发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共建美丽浏阳。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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