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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有了“证” 浏阳发放首本耕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3-11-07 0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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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日报讯(记者许雅兰通讯员彭涛)11月3日,浏阳市丹清土地专业合作社作为权利人,收到了浏阳发放的首本耕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该份证书明确,浏阳市丹清土地专业合作社享有金刚镇丹桂村3.99亩水田(特定地块)的土地经营权。

据了解,该地块原为荒地,2020年开发后由省自然资源厅确认为新增耕地。开发完成后,村民黄先生作为土地承包方,将该处土地流转给浏阳市丹清土地专业合作社。流转后,合作社在该地块上种植双季稻,并通过不断加大农肥培土力度来提升地力,今年早、晚稻亩产量均超过500公斤。

“由荒地开发而来的耕地地力比不上平常的水田,尤其是前三年,培肥成本会更高。”看到地里的好收成,合作社负责人黄文成十分欣喜,但同时也有担忧——为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合作社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虽然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了流转合同,但由于水田承包到户,若农户提前收回,合作社会因投入过大而造成损失。

为解决合作社的顾虑,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等实际,在登记农户承包经营权后,依据耕地出租合同和双方的申请,在提供测绘成果和权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为合作社办理了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11月3日,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将证书送到了合作社。

“有了产权,我们就吃了定心丸,承租期内可以放心地增加对水田的投入。”接过不动产权证书,黄文成的心里有了底气,“今年冬天我们会种一波蔬菜,等来年春天再加大投入种水稻,确保增产稳产。”

耕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的发放,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对土地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有效避免和化解土地流转中产生的纠纷,同时也意味着新增耕地从指标确认、承包到户确权登记、再到流转到土地专业合作社确权登记,形成了闭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登记颁证等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土地承包权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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