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怀国
近日,湖南邵阳的小蒋一家收到了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检方已经撤回了抗诉。这意味着小蒋在遭遇15人围殴的情况下持小刀刺伤三人(重伤二级两人,轻微伤一人)的行为,三年时间经过了一审判决无罪、检察院抗诉、上级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之后,小蒋终成无罪之身。
从案件侦查和审理过程可以得知,小蒋是外地转学来的学生,曾多次遭到当地多名学生的排挤、欺凌。他在校园被找麻烦直至被15人围殴,起因仅仅是有同学“烦躁小蒋”,另有同学不爽小蒋和女同学说了几句话。而在此过程中,对方要求小蒋买烟赔礼了事,并以小蒋买的烟太次为由,用“找社会上的人来收拾你”等方式威胁小蒋到厕所“解决”,15人在厕所将小蒋打翻在地围殴。
基于以上事实,一审法院认定本案是一起以孙某彬、胡某为首的“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小蒋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进行自卫。
整个案件的审理一波三折,这是件好事。它有利于审判机关和监督机关对案件细节进行充分地掌握和反复地推敲,有利于以具体的案件当事人罪与非罪的论证为契机,力求在法律的适用上符合法律的精神,也符合社会普遍的朴素认知,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榜样效应,引导公民更好地遵守公序良俗,并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我相信,这个典型判例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产生的影响将是非常积极的,尤其是将对包括老师、家长、学生在内的整个社会怎样应对校园霸凌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7年,88.74%的校园暴力案件受害人存在不同程度的伤亡情况。其中,11.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31.87%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重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研究报告显示,全球每年约有2.46亿学生遭受校园霸凌。拿小蒋的案件来说,他在案发前就受到了多次霸凌,而在案发后直到被宣告无罪,遭受了极大的身心煎熬——被羁押近11个月,失去起码的自由;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不得不辍学打工。这是小蒋个人的代价,又何尝不是一个社会的代价?
学校本该是教书育人的神圣场所、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地方,面对越来越多的不良社会习气的影响,必须有鲜明的态度、强力的手段,有效地保障孩子们的身体和精神不受到伤害。家长应该严格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管束好、教育好孩子;学校应该一边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一边培养他们的良好道德情操,引导他们健康成长;社会要充分尊重、大力支持学校对学生的教育,配合学校反击校园暴力。多方配合,才能为青少年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人生短暂,少年花季更是值得百倍珍惜。小蒋的案件,司法机关给出了打击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完美答卷。这给我们的启示是,今后再有校园霸凌出现,受害人不要沉默,而要坚决说不,勇敢求助;社会不要冷漠,而要及时介入,坚决制止。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