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夯实人口高质量发展根基
文丨彭芳艳 王永新
人口高质量发展是民族复兴的战略支点,是党领导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根基工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高举“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旗帜,把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布局,充分彰显党中央以制度优势破解低生育率困局、以人口安全托举国家安全的政治决断与历史主动。
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大国博弈日趋激烈的新征程中,只有把人口安全贯穿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链条,把生育支持融入高质量发展全周期,才能以庞大的人力资本存量、合理的年龄结构增量、优良的人口素质变量,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永续动能,确保红色江山根脉永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
一、人口发展是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考量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实为托举中国式现代化之核心支点与深厚根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深度转型期,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日益凸显,迫切需要从战略层面统筹谋划人口发展工作。
从安全维度看,人口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素之一。人口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是维护国家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循环畅通、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前提。牢牢守住人口安全底线,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党中央作出系列战略部署,构建起支撑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框架: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为破解低生育难题、释放生育潜能锚定方向;二是聚焦核心任务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列为重大民生任务,重点部署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老有所养、促进老有所为三方面重点工作;三是健全政策实施保障,通过密集出台多维配套政策,统筹人口发展与安全,持续优化人才资源优势,切实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人口根基。
二、当前人口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
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进程中,当前仍面临“不想生、不能生、不敢生”的系统性现实挑战。
一是“不想生”的观念转型挑战。伴随社会现代化转型与个体意识觉醒,传统“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功利性生育观逐渐向追求个人价值实现与生活品质提升的现代生育观转变。青年群体对“个性化生命历程”的追求日益强烈,生育不再被视为人生必选项,“负责任的生育”理念使得部分群体因担忧无法提供精细化抚育条件而主动降低生育意愿。同时,婚育价值取向更趋情绪性,伴侣与子女带来的幸福感体验成为核心考量,进一步弱化了刚性生育动机,这种观念变迁具有稳定性和传递性,形成了低生育意愿的社会文化基础。
二是“不能生”的现实条件制约。一方面,婚恋匹配难度加大导致生育基础弱化。社会转型期人口高度流动,青年群体从熟人社会进入陌生人社会,择偶自主性提升,但匹配周期延长、不确定性增加,叠加受教育年限延长导致初婚年龄推迟,大龄不婚群体规模扩大。另一方面,生育力相关问题构成直接制约,环境污染、生活方式变化等因素影响生殖健康,同时部分家庭面临生育功能障碍的现实困境,既影响家庭完整,也对社会和谐稳定形成潜在影响。
三是“不敢生”的成本与风险压力。经济与精力成本高是核心抑制因素,子女养育尤其是教育投入成为家庭主要支出,同时照护时间投入大,双职工家庭面临显著的育儿精力分配压力。更为突出的是,女性职育平衡冲突凸显,生育及育儿阶段的职业中断风险、晋升歧视等问题,使得女性在生育决策中面临多重顾虑,削弱了育龄群体的生育信心。此外,住房、医疗等民生保障领域的部分短板,进一步放大了家庭生育的后顾之忧,形成“不敢生”的系统性压力。
三、多元化系统性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部署的核心举措,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制度完善、资源保障、文化引导等关键环节,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多元共治格局。
一是夯实物质基础,稳定就业收入预期。坚持以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撑生育意愿,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协同增长。完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国家育儿补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经济负担,让家庭生育决策更有底气。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构建全周期支持体系。“十五五”时期,加快推进生育支持领域法治化建设,完善政策框架,系统整合经济支持、时间支持、服务支持等政策举措。经济支持方面,优化现金补贴、税收减免、住房信贷优惠等政策;时间支持方面,严格落实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制度,推动建立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共担机制;服务支持方面,重点扩大0—3岁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托幼一体化等服务模式。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转移支付政策,确保生育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营造友好环境,培育积极婚育文化。加强全生命周期婚育健康教育,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大力倡导性别平等,推动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将生育友好纳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重点,依法保障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合法权益。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摒弃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监测评估机制,将出生人口变动、生育支持财政投入、普惠托育服务覆盖率、女性劳动参与率等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形成“政策制定—执行落实—评估优化”的闭环管理。
通过全方位政策保障、全链条服务供给、全氛围文化引导,切实解决家庭“生得起、养得起、育得好”的后顾之忧,充分释放生育潜能,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这既是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落实,也是守护千家万户幸福、筑牢民族复兴根基的必然要求。
(作者彭芳艳系中共浏阳市委党校教研室副主任,王永新系长沙市社科联特约研究员、中共浏阳市委党校教研室副主任)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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