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司机无证操作,安全防护不到位
浏阳一回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浏阳日报讯(记者刘谢禹)近日,浏阳市商务局联合荷花街道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在对浏阳嘉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生产场所存在多项安全隐患。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从事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该公司的生产场所,执法人员发现叉车作业司机停放叉车后未拔除车钥匙,且该作业人员无法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具备叉车作业资格。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生产区域电气线路凌乱,插座等电气设备缺少必要的安全保护板;不少现场作业人员未规范穿戴安全防护衣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检查工作组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约谈,现场逐一通报问题、剖析隐患风险,明确指出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电气线路不规范、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规定,严禁无资质人员操作叉车;电气线路、设备防护、人员防护等隐患须在7日内全部整改到位,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领域。各经营主体要引以为戒,对照生产作业、特种设备、电气安全、个体防护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摒弃侥幸心理、松懈心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提醒
1.特种设备管理: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备停放要规范管理钥匙,严防无关人员误操作引发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违者最高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1-5万元罚款。
2.电气安全:生产区域电线须规范布设,插座、配电箱做好防护,杜绝线路凌乱、裸露等问题,防范触电、火灾风险。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违者最高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5-2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2万元罚款。
3.作业防护管理:企业要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工作服等防护用品。依据《安全生产法》,违者最高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2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处2-5万元罚款。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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