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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进行时丨男子露天焚烧装修垃圾,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2-10-10 10: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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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为了偷懒,市民罗某露天焚烧塑料袋、海绵泡沫垫片等装修垃圾。执法人员当场将其查获,并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28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关口街道占佳社区水佳路附近时,发现有人正在焚烧装修垃圾。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起焚烧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焚烧垃圾的罗某为附近某小区业主。近期,罗某的家里刚装修完,当天便将这些垃圾运至水佳路附近进行焚烧,焚烧的垃圾约为0.9立方米。

“焚烧的垃圾主要是塑料袋、海绵泡沫垫片等,焚烧时会产生大量黑烟,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执法人员表示。

目前,罗某已被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请大家不要露天焚烧秸秆、塑料袋、泡沫、木板等物品,装修垃圾可通知小区物业或社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执法人员提醒。

新闻延伸

焚烧垃圾会释放有毒气体,严重污染城市环境

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恶臭、含硫等有毒气体,粉尘和细小颗粒物随风飞扬,致使空气中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超标,酸雨现象、扬尘污染频频发生。

焚烧垃圾产生的常见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等,容易让人呼吸困难,造成呼吸道感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此外,垃圾焚烧时可产生有毒物质二噁英,二噁英的最大危害是具有不可逆的“三致”毒性,即致畸、致癌、致突变。

执法人员提醒,随意焚烧垃圾有损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禁止焚烧垃圾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每个市民都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肩负起守护浏阳蓝天碧水净土的责任和使命,让浏阳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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