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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建停车场,小区业主使用需交费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0-07-17 10: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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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事前不知情社区:停车场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律师:建设停车场前应召开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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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建设收费停车场,引起业主质疑。图为紧邻小区的新建停车场。记者谢鹏

“不经过我们业主的同意,用我们的公摊面积建停车场,我们停车还要交费,这合理吗?”7月14日,家住书香雅郡小区的居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3830000,称小区业委会在小区大部分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小区公摊面积上建立了一个停车场,同时通告业主7月15日开始对停车进行收费。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鹏

记者走访

业委会建收费停车场,业主表示事前不知情

7月14日,记者来到书香雅郡小区,紧邻小区的人行道上划分了70多个停车位,并设立了岗亭、拦车杆等。现场设立的一块公示牌显示:停车场将从7月15日起正式实行计时收费。车辆停放5小时内不收费,5—8小时每辆车收费5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15元。公告落款为书香雅郡小区业主委员会。

“我事先都不知道这里要建设收费停车场,也没有任何人征求过我的意见。”黎女士表示,小区外围的这处人行道在小区的红线内,属于小区公共区域。

对此,龚家桥社区的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这个停车场确实是属于小区公共区域,是小区业委会建设的。”

黎女士说,原来这一区域也划分了不少车位,供小区业主免费停车,如今突然就要收费了,这让她和许多业主无法接受。

带着业主们的疑问,记者随后找到了该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我们小区的停车位一直比较紧张,以前这块地虽然可以停车,但是还有小区以外的居民也将车停在这里,导致这里比较混乱,我们就想着建个停车场,规范管理,方便小区居民。”

该负责人表示,停车场加装了不少设施,因此采取收费的方式来收回这些投入。“我们只是想给居民做件好事,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新闻焦点

社区:暂不支持停车场进行收费

7月14日下午,针对书香雅郡小区停车场收费纠纷问题,龚家桥社区邀请了市住建局、业委会、业主代表开会协商。“此次协商,业委会和业主代表们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下一步我将组织双方进一步协商,同时将这一问题上报到街道。”

龚家桥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浏阳市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表》,涉事停车场产权属于该小区全体业主。而业主委员会在建设停车场前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取得多数业主的同意,因此社区暂不支持该停车场收费的做法,目前该停车场也没有实施收费。

对于此次事件,本报常年法律顾问王洪流律师表示,业委会在修建停车场之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对停车场是否应该收费、收费标准、收来的钱的去向、以及如何支配等问题进行讨论后,才能进行施工。因此,业委会的做法是欠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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