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早已离职多年,但员工工资代发表上一直有名字,一直在“领工资”,这让浏阳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感到吃惊。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仅仅是公司旗下一超市存在冒领工资问题的冰山一角。
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查明这个超市的店长罗某安、人事专干邱某华涉嫌以离职员工名义,五年里冒领工资50余万元。近日,两人因构成职务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怪事
七名离职员工名字出现在工资代发表上
今年53岁的罗某安,2009年5月份开始在浏阳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旗下超市担任店长,负责超市全面事务。邱某华于2010年7月担任超市人事专干,从事人事行政工作,主要负责员工的招聘、入职离职手续办理、人员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工资核算造表等。
2018年5月,该公司在进行财务审查时,发现罗某安担任店长的超市,员工工资代发表存在异常。“超市财务留存的工资代发表上,有几个早已辞职员工的名字。”公司负责人表示,辞职员工还在“领工资”,这让公司高层十分震惊,要求彻查此事。
经过进一步核查,公司财务人员发现,自2012年6月开始到2017年9月,这个超市的员工工资代发表上,先后出现七名离职员工的名字。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公司决定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将超市店长罗某安、人事专干邱某华传唤到案。两人自知难以隐瞒,如实供述了合伙造假,以离职员工名义冒领工资的犯罪事实。
贪婪
五年冒领50余万元两人构成职务侵占罪获刑
经审理查明,罗某安、邱某华二人发现超市员工流动性较大,且公司存在审核员工工资代发表不严等漏洞。从2012年6月份开始,两人共同商议,决定各自利用超市员工工资造表核算、审核的职务便利,将未实际入职或已离职的员工计入工资代发表上,再上报公司。
公司审批同意后,由出纳按照工资代发表,将预发工资存到工资代发银行。之后,邱某华将工资代发表上虚报员工的银行卡号和姓名,替换成罗某安和自己的银行卡号和姓名,从而冒领工资。
截至2017年9月份,罗某安、邱某华从公司冒领工资共计50余万元。其中,罗某安分得27万余元,邱某华分得22万余元。案发后,两人分别退赔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公司的谅解。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安、邱某华利用在公司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员工并冒领工资的方式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均系主犯。但鉴于两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一审判处罗某安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邱某华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均宣告缓刑二年。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