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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点1小时酒驾2次”就得“严惩重罚”

编辑:戴鹏 2019-07-01 14:25:03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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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卫芳
 
  近日,山东淄博一男子酒驾被查,交警扣其驾驶证,其姐姐开车将他带走。1小时后,同一地点该男子再次被查,其称以为交警下班了。因再次酒驾,其将被行拘罚款吊销驾照。(6月23日《澎湃新闻》)
 
  1小时前因酒驾被查,还被扣押驾驶证,这理应吸取教训了。但这位男子竟“健忘”,1小时后又在同一地点再次酒驾,被抓后竟称“以为交警下班了”。这足以说明这名男子不仅视酒驾为儿戏,更是对交通法规的一种蔑视。交警部门对其采取“行拘罚款吊销驾照”的严惩重罚之举,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明知酒后驾车会给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造成危害,但依然有“顶风作案”司机心存侥幸。每位司机都清楚,酒后驾车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但多数人仍存在侥幸心理。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正是这种荒唐的认识,使多少司机害人害己,踏上了不归路。当然,近几年,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导致警力不足难以监管到位也是一个原因。
 
  对于酒后驾车,人人都知晓其危害,但却成为难以杜绝的顽症。怎样才能进一步引起每位司机的重视,坚决有效地加以禁止呢?笔者以为,除了对每位司机加强自律教育之外,交管部门还应加大严惩重罚的力度。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的司机进行严肃查处,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吊销驾照的要吊销驾照,该入刑的要入刑,该终身禁驾的要终身禁驾,绝不姑息,绝不纵容。
 
  笔者相信,对类似“同地点1小时酒驾2次”的违法行为,就得采取“严惩重罚”,从而让酒驾、醉酒行为越来越少,确保司机和行人的生命安全。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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