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两次上法庭告姐姐均败诉,拒不搬离姐姐家被司法拘留

编辑:戴鹏 2019-06-14 09:51:36
微浏阳
—分享—
 
  家住荷花街道林家小区的袁女士没有想到,会被长期住在自家的亲弟弟两次告上法庭。弟弟袁某两次败诉后,又多次破坏她家房屋。无奈之下的袁女士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弟弟搬离。
 
  6月12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袁某采取强制腾退措施。袁某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已被司法拘留。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住在一起20年的弟弟,提出分割财产
 
  1989年,袁女士带着母亲刘女士从江西迁入浏阳,并于1993年将户籍迁至浏阳舅舅的名下。“1994年买下了舅舅的房子,2001年建了新房。”袁女士说。
 
  袁女士的弟弟,今年46岁的袁某视力残疾。袁女士在浏阳生活条件慢慢好起来后,1996年就将弟弟袁某接到了身边,并在自家腾出一间房子将弟弟安顿了下来。
 
  袁女士说,当时自己给弟弟报了一个盲人按摩培训班,希望他能有一技之长。“他当时还不愿意去,是我去给他交的学费,最后因为有了这一技之长,不但能养活自己,还终于成了家。”
 
  姐弟俩的纠纷起于2016年。袁女士介绍,“他突然找到我说,这房子的地基是父母的财产,所以房子他也有份,要求与我分割财产。”袁某的说法,让袁女士始料未及,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
 
  2017年7月,法院的一纸传票邮寄到了袁女士的手里,她被弟弟袁某以共有物分割纠纷为由告上了法庭。
 
  亲属出庭作证,袁某两度起诉均败诉
 
  2017年8月,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作为原告的袁某诉请法院判决分割袁女士与其共同所有的房屋,确认自己与姐姐、母亲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并陈述了自己的理由。
 
  “姐姐现在房屋的地基是我们共有的,当时建房我也出了钱,所以理应享有部分产权。”袁某的这一说法当即遭到了袁女士的否认。她向法院提交了房产权属证以及购买老宅协议等证据,证明房屋系个人所有,请求法院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的母亲及妹妹等亲人也出庭作证,证明涉案房产系袁女士一人所有,与袁某无关。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从建房用地、建房手续、房屋权属登记等相关证据看,均是由被告袁女士经手办理,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原告虽主张其系房屋的共有权人之一,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遂依法驳回了袁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袁某并未提起上诉,但在一年后,他通过修改被告主体的方式,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然要求分割袁女士名下房屋,并将分割份额提高到了二分之一。
 
  不过,袁某再次败诉。
 
  拒不搬离被司法拘留
 
  袁某两次败诉后,“多次砸毁住房墙体,已经威胁到我们的居住安全。”袁女士说,她只好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弟弟搬离。考虑到袁某一家搬离后无处居住,袁女士还通过社区给袁某申请了一套公租房。
 
  今年5月22日,市人民法院向袁某下达腾房公告,限其在6月1日前主动搬离。“我们来了不下五次,但他就是无动于衷。”执行法官介绍说,鉴于袁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只好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并对袁某予以司法拘留。
 
  目前,袁某的生活用品及部分家具,已被转移到公租房内。
 

编辑:戴鹏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浏阳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