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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头目获刑,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编辑:戴鹏 2018-12-18 11:32:00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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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被“踢”了,群也散了》追踪报道
 
  提醒:面对利诱要多留一个心眼
 
  缴纳一定会费之后,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微商内容,就可以获得收益,11天收回成本,之后纯赚钱……这种号称可以坐在家里赚钱的“微转动力”项目,让浏阳百余市民上当受骗(本报2016年3月14日、4月11日连续报道)。
 
  此前,该案四名犯罪团伙头目被警方抓获归案。近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原审认定为诈骗罪的庄某聪等人,被改判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分别获刑。
 
  浏阳日报记者李小雷
 
  案情回顾
 
  两个月敛财七百余万元,二审认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6年2月,市民刘女士缴纳了几百元会费,加入一个叫“微转动力”的微信项目。每天通过转发微商链接,就能享受红包收益,如果推荐他人加入,还有额外的提成。起初刘女士每天都能拿到最低20元的提成,但好景不长,“微转动力”项目突然停止运营,包括刘女士在内的一百多名浏阳市民交纳的会费无法收回。
 
  就在浏阳百余名受害人准备维权时,广东警方发布信息称,韶关新丰县警方协助福建宁德警方抓获了组织“微转动力”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数名。经过警方调查,该诈骗团伙到当年3月11日已发展微信群100多个,吸纳全国各地4万余人加入,收取会员加盟费用760余万元。
 
  近日,该案在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被告人庄某聪、吴某龙、黄某铭、陈某涛由一审的诈骗罪,改判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庄某聪等四人八年到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五十万元到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看新闻学法律
 
  市民:花钱买教训律师:面对利诱要多留一个心眼
 
  案件二审宣判后,“微转动力”浏阳维权群里“炸开了锅”。
 
  “我一直在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一审过后,法院对我们的被骗资金进行了统计,责令返还,但二审改判后,我们缴纳的会费就成了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市民周女士在得知二审判决结果后说,虽然经济损失追不回来了,但看到法院作出了公正判决,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她也当花钱买了个教训,今后不会再相信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了。
 
  “微转动力”一案案发后,有市民还发现一个叫“野狼战队”的微信群又在大肆招募会员,而操作手法基本无异。“这些所谓的网络投资项目基本可认定为传销,他们压根就没有商品,传销的特点都吻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星认为,传销的主要特点为:整体的营销体系中的参与人员是主要依靠拉人头或收取会员费来获取利润,而不依靠产品销售或提供服务;建立多层级的营销体系(一般是超过3层或以上);不实际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产品及服务的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
 
  目前互联网传销是从传统的传销模式迁徙而来。对于类似的涉嫌传销案例,刘亚星建议,作为投资者需抱着“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想法,这种模式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最后受损失的都是会员。另外,投资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这种“投资”不仅会造成损失,还可能构成犯罪。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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