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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不正当竞争再败诉 法律专家呼吁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编辑:戴鹏 2013-04-28 15:02:55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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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百度起诉奇虎360公司不正当竞争案正式宣判,北京一中院判决360败诉,要求360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连续15日在首页道歉声明,赔偿损失45万元。这已是奇虎360公司第十一次在此类官司中败诉。
 
  知名法律专家、律师赵占领指出:“360此次被判败诉,主要是有两方面原因,其一是对百度搜索结果的标注不实,并借此推广自己的产品;其二是通过安全卫士在安全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欺瞒和绑架用户,劫持搜索流量。”赵占领认为,司法机构的判决结构传递了明确的态度:即安全软件的权力边界不是无限的,安全软件应当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据了解,2012年初,360推出了“搜索保镖”功能,在没有得到百度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强行对百度搜索结果进行标注并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混淆和误导了许多普通用户。在用户点击标注的搜索结果后,360刻意弹出360网盾提示页面,通过提示用户点击“我要安全上网”来诱导用户安装使用360浏览器,为浏览器导流。此外奇虎360还利用360安全卫士、360浏览器捆绑360网址导航站,伪装百度搜索,通过仿冒、混淆搜索结果,公开劫持百度流量,构成不正当竞争。
 
  事实上,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来已久,近年来,360为了获取利益,利用360安全卫士在个人电脑中系统级的控制优势和庞大的装机量,向360安全卫士的用户强制推广360安全浏览器及网址导航、360游戏等产品,并以“不安全”为名恐吓用户,打击竞争对手产品。而360在每次不正当竞争诉讼中也均已败诉、赔偿告终。
 
  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不仅侵犯用户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行业竞争秩序。为什么司法机构明令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会反复发生呢?赵占领分析指出:“尽管相关的司法判例已经很多,但是司法程序耗时漫长、判罚金额普遍很低,加上之前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没有诉前禁令制度,导致司法途径往往是最后的选择,不能及时有效的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更难以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对此,赵占领建议:“解决关涉行业发展和竞争秩序的关键问题上,除了企业主体借助司法渠道之外,更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部门的介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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