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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快评:写在360十一次败诉后 多行不义必自毙

编辑:戴鹏 2013-04-28 17:00:48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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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在百度公司诉360不正当竞争案件中,360被判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百度人民币四十余万元。就在前一日(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进行宣判,360被判赔偿500万元,这是中国互联网企业诉讼中最大的赔偿金额。相关媒体报道总结称,360已经遭遇了"十连败"!此后,360公开发表声明,指责广东省高院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当时就有专家指出,360的败诉并非仅来自"客场",在其主场的北京法院也屡屡对360的言行作出否定评价。腾讯案件刚刚过去两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再次判定360构成不正当竞争,这对所谓"地方保护主义"的说法又是一个明确的否定。

对于一家号称"全心全意为网民服务",时刻将自己包装为"反垄断卫士,总是装作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企业遭遇"十连败"意味着什么?法律是公正的,市场的眼睛是雪亮的,即使其高举"颠覆式创新"、"打破垄断"等任何大旗,其"损人利己"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无情否定!互联网从业公司要坚守法律底线,禁止任何公司突破法律底线对其他公司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良好的互联网秩序,需要互联网从业公司遵纪守法、良性竞争。像360那样,动辄毫无根据的指责他人"侵犯隐私",擅自改动他人网页结果,甚至破坏他人软件产品的完整性和正常功能,不仅直接影响到受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更会严重破坏互联网的良好秩序,甚至使互联网成为一个血雨腥风、弱肉强食的江湖,这是每一个互联网用户都不愿意看到的。希望360的败诉能给更多的互联网企业以启示,一切市场行为都要以法律法规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言行,用实际行动促进互联网秩序的健康发展。否则,多行不义,必自毙。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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