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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公司货款抵工资和债务,离职业务员被告上法庭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2-09-06 10:21:47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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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离职时,与公司还有部分工资及债务没有结算,张某便利用工作便利,将收取的客户货款私下截留,用于冲抵工资及公司拖欠的债务。在协商未果后,公司以张某不当得利为由,将其告上了法院。

近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不当得利判决张某如数归还私扣的公司货款,并驳回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收取货款后不及时交给公司

欲“冲抵公司欠款”被告上法庭

2020年11月,张某受聘于浏阳一家商贸公司,从事业务员工作。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张某主要负责为公司销售产品和发货收款工作,工资按收款金额比例提成。

刚参加工作时,张某在收取客户货款后,会及时将货款转入公司账户,后来却经常将货款私自截留,不及时交给公司。

至2021年4月张某离职时,他已截留客户货款达到10874元。对于这笔款项,张某也表示认可,并与公司进行了财务清算,出具其签名确认的清算单一张,并在清算单上承诺2021年6月30日前将货款全部归还公司。

然而承诺的还款日期到期后,张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货款给公司。“我不是不还货款,公司欠了我的钱,我才扣下货款冲抵公司的欠款。”张某说。

在多次交涉未果后,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某告上了法院,请求判令张某立即返还挪用公司的相应货款,并支付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用。

员工无权私扣货款抵工资

法院以不当得利判决归还货款

根据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经审理查明,张某作为公司的员工,由其代收的货款属于公司,其应当及时交还给公司,现张某占有公司货款1万余元拒不交还,其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

关于张某提出的与公司存在债务及劳务纠纷的抗辩意见,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如认为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有拖欠工资、借债等行为,可通过劳动仲裁、民间借贷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由将属于公司的货款占为己有,因此其抗辩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此外,对于公司主张的律师费用,该费用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的原物及孳息范围,且双方未对上述费用的承担进行书面约定,故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返还公司货款10874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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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截留公款不知会公司这种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黄某是浏阳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在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公司的30余万元货款据为己有,最终因构成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同样是私自截留公司货款,为何一个构成刑事犯罪,一个被判偿还货款?对此,主审法官表示,从两个案件情况来看,黄某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且数额巨大,案发后超过三个月不予归还,已属于挪用资金罪的情形;而张某截留公司货款事出有因,且公司知情,只因双方协商不成才闹到了法院,因此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构成犯罪。

“员工无权私自扣货款来抵扣工资,这属于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的财产据为己有,从而强迫公司清偿工资的行为。”法官表示,在此过程中员工如不及时知会公司,这一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一旦公司报警,警方会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可能因职责原因为用人单位代收货款,在一定期限内交回用人单位,此种情形下,劳动者有义务如数上交,除非经过用人单位同意认可,否则无法直接抵扣。

“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要冷静地解决问题,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去索要,不要冲动行事。”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如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千万不能通过私自侵占公司货款的方式维权,否则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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