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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缺失,残疾老人多次外出流浪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1-01-18 1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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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力量协商为老人解难

"法定监护"缺失,残疾老人多次外出流浪

时下天气越来越冷,然而淮川街道西正社区日前救助的一对60岁左右的残疾人夫妻,晚上就睡在小区的消防通道,没床没被。更让人无奈的是,这对夫妻近期已被社区救助八九次,难道两人没有家也没有亲人吗?

事实上,这对夫妻家在金刚镇,而且有一栋二层楼住房。那残疾人夫妻为什么还要频频出走,流浪在外?老人监护问题该怎么解决?为此,金刚镇政府特意联合多方力量,召开座谈会,为老人解决问题。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张玲

老人流浪

天寒地冻中老人蜷缩在消防通道上

“这么冷的天,再没人管的话,很可能出事。”此前,淮川街道西正社区居民向社区反映,有对残疾人夫妻窝在一小区的消防通道内,可能是流浪老人。社区工作人员赶紧带了被子和食物赶过去查看,果然!又是那对残疾人夫妻。根据社区民政专干向救助站反馈的记录,这对夫妻从2020年10月开始就经常在才常广场附近歇着,社区先后报备、遣送回家八次了,这已经是第九次了。

“这样送回家又跑出来,还是会有疏漏。”市政协委员杨广泉当天刚好路过当地,帮忙联系救助站将老人送回了家,但他依旧不放心。

经了解,这对残疾人夫妻中的丈夫姓李,是个盲人,妻子姓孙,有精神障碍。两人落脚才常广场后,男的拉拉胡琴,有钱就买点盒饭吃,没钱就饿着肚子,到了晚上,两人就蜷缩在消防通道上凑活着睡。

“天寒地冻,如果出了意外可怎么办!”杨广泉说。社区发现一次就救助一次也不是办法,如果残疾人夫妻流浪到其他地方没被发现呢?如果夜晚太冷老人发生了意外呢?彻底帮助老人解决“流浪”问题,是社区也是社会爱心力量的共同目标。

追究原因

“法定监护”缺失致使老人频繁出走

1月15日,随着残疾夫妻被接回乡镇家中,“出走”事件告一段落,但关怀他们的温度并未冷却。金刚镇政府会议室内,多方爱心力量正在探讨如何帮助老人,老人居住地的村部、乡镇民政部门、乡镇司法部门、西正社区救助代表、政协委员、浏阳市众邦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均发表了意见。

“老李夫妻的主要问题是无人监护。”金刚镇山虎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夫妻俩住在山虎村,其子女未和他们住在一起。老李的妻子不发病时还能煮煮饭,但发起病来吃饭都成问题,且老李妻子病发后会谩骂乡邻,给邻里也带来了困扰。

多次从救助站接回老人后,村上也想了很多办法,如加强对他们夫妻俩的关照、阻止私人摩托车载他们外出等等,但都治标不治本,两人经常溜走,外人无法监护到位。

老李的侄媳妇唐女士表示,她家就住在两个老人的对门,平日里也经常会关照老人,老人的女儿也经常给双亲一些生活费。至于两人和子女之间的问题,她表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外人也不知道其中关系。

探究解决

如何为农村留守老人解决养老之道

外人确实无法探知矛盾所在,但这次金刚镇政府举办座谈会,就是想借此机会和老人亲友开诚布公地谈谈解决问题的方法。

老人的“法定监护”一直缺失,好在社会的关爱从未缺席。金刚镇政府、山虎村村部除了多次从浏阳接送两个老人回家,还给予了临时救助,在生活保障上,为其申请残疾补贴、免费精神病药物治疗,在精神层面,帮助其和邻里沟通交流、帮扶关注等。如今时值冬日,为了避免两人在外流浪无人照应,镇政府计划下一步征得其子女的同意后,送老李去敬老院住一段时间,将其妻子送去精神病院就医。

“其实老李夫妻一家并非是最艰苦的家庭,但他们代表了农村留守老人的群体现状,暴露出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金刚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何帮扶失独、留守、残疾等老人群体,如今金刚镇政府已经在沙螺村试点,摸索推出“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敬老院,着力解决农村老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目前试点备受好评,镇政府表示今后将以村为单位,全面普及养老服务,帮助农村老人解决实际问题,乐享晚年。

浏阳市众邦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罗松辉表示,这个案例的法律责任区分是非常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子女拒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行政方法、民事方法和刑事方法维权: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诉、控告,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调解;也可以搜集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予以裁决;如果子女拒绝赡养义务造成了严重后果,且社会影响恶劣,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罗松辉表示,现代社会治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命题,其大趋势应该是“小政府,大社会”。金刚镇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将是解决类似问题的一个有益探索。养老等民生问题不应该由政府大包大揽,而应先厘清各方的法律责任,子女应当担起赡养父母的主要责任,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特殊、必要的扶助,多方发力,共建和谐社会。

记者手记

“意定监护”能否补缺“法定监护”?

解读《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的支持

一对残疾人夫妻,无人看护,四处流浪。其中“法定监护”的缺失是这对残疾夫妻晚年养老的症结,如何帮助两人,也是在帮助所有鳏寡孤独老人、残疾人家庭、特殊家庭等群体解决问题。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提供了“意定监护”的方向,这是“法定监护”的一种延伸,是对公民权利最大化的支持,亦是一种更高的文明尺度。

“意定监护”是指一个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书面指定一个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之后的监护人,照顾生活、处置财产与权利等。《民法典》第33条有明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即老李夫妻在子女的“法定监护”缺失时,可以与被委托者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如亲戚、志愿者、敬老院等,选择一种可行的养老方式。

当然,《民法典》提供“意定监护”,是在某种情况下提供一种法律支持,在充分尊重老人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一种养老方向,具体如何实施也面临着各种实际问题。同时,它也不可能代替“法定监护”,成为“法定监护”缺失的借口和理由。

目前,金刚镇已经联系社会爱心公益组织共同努力,帮助老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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