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周红珍)1月1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长沙市出台了《关于调整浏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及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支付标准有了新调整。
《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长沙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调整前,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住院,分别是900元、650元、48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标准逐次按100%、50%、30%降低标准;调整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900元、600元、3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限额900元。
同时,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调高至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并统一了长沙市医保尿毒症和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政策,提高了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支付标准。
根据《通知》精神,浏阳对农村贫困人员尿毒症特殊病种门诊血液透析待遇和申报流程进行了调整,低保人员在浏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透析的患者,按每血液透析一次补助40元的标准予以救助,结算时由医院先行垫付进行救助。
“浏阳将统一执行《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参保人员充分了解并享受政策福利。”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自2022年1月1日起,在长沙市范围内,将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筹资标准和缴费费率。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