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绍德
10月14日,早上7点半,关口街道长兴社区志愿者李谷桂出现在浏阳大道和道吾山东路交叉路口路边,他手拿小红旗,身穿红色志愿服,头戴一顶小红帽,引导路口的行人、车辆有序通行。(10月15日《浏阳日报》)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道路交通压力日趋加大,因此,在道路交通流量持续增长的大环境下,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显得尤为重要。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用来保障交通安全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和机动车驾驶员一样,都是交通法规的受益者,理应自觉遵守。遗憾的是,很多人好像并不明白这个道理,即便在交警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仍然不遵守交通法规。一些人不自觉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事,克服不了从众的心理影响,这显然和交通文明意识缺失有关。
于一座城市而言,文明、道德是一种文化软实力,对城市整体形象和发展将产生巨大的影响。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让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且形成一个城市的交通文明和交通文化,这要靠市民自觉守法意识的培养。也只有每一个人都具有较强的自觉守法意识,都对社会安全承担一定的义务,才能创造自觉守法的社会“大环境”,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系数。
但在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意识还不是很强的当下,多组织开展一些宣传教育和劝导活动,显得非常必要。通过文明劝导,进一步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让道路更安全、畅通,人、车、路更加和谐。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