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怀国
近日,国内媒体纷纷报道,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在5633次列车上看到一群游客掏出相机“围堵”身穿民族服饰的凉山彝族老人拍摄,即使老人明显表现出不适和不愿意,游客依然故我。该网友呼吁停止以“记录”为名的伤害。
中国进入高铁时代多年,但还保留着为数不多的绿皮火车,从四川普雄站至攀枝花南站、全程376公里的5633次列车就是其中之一。这趟列车的特色服务是允许携带牲畜、超规行李,车厢内可交易货物,甚至允许部分老人抽烟。这极大便利了彝族群众日常出行、求学、赶集,5633次列车也被称为“致富车”“幸福车”。
正因为这样,许多游客慕名而来乘坐这趟老旧的绿皮火车,感受传统和现代交融的气息,也感受人间烟火气在现代社会管理中的应有地位。游客用相机记录下一段不同寻常的旅程,用文字介绍大山深处的人们奔向幸福生活的奋斗,这无疑是值得赞赏的,他们做起了推介传统民族文化的工作,也能够吸引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少数民族地区的致富工程。
但是,列车上围拍彝族老人,甚至是在老人已经别过脸去,明确表示“不要拍了”的情形下,还不依不饶,那就是明显的越界了。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拒绝一次善意的靠近,一次真诚的交流,但是如果这种靠近给人带来了不适,招致了别人的反感,那就该及时打住,既给别人留下颜面,也给自己留下颜面。
必须要讲清楚的是,在列车这样的公共场合围拍陌生的彝族老人,无法让人看出丝毫的善意和真诚。这些人可能懂得要运用“记录”“传播”等话术为自己的行为贴金,但还是掩盖不了他们骨子里对彝族民族服饰的猎奇,以及广为传播的功利主义出发点。为了一点流量,为了自己在社交平台的那点可怜的曝光度,不惜违背别人的意愿,不惜暴露自己的人品,他们不是社会记录者,而是麻烦制造者。
在人人都可以举起手机进行记录的时代,拍摄越是便利,规矩越要坚守。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举起相机,你要获得他人同意拍摄的明确意思表达,否则,就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无知者无畏。一些人毫无顾忌地围拍别人,一是以为对方没脾气,好说话,二是以为这事情不大,对方会懒得费力气较真维权。殊不知,侵权就是侵权,并不能因为事大事小或者对方追不追究而改变其违法性质。
举得起镜头,也要举得起自重。既然是为记录美好而来,那就先要好好约束自己,千万不要成为那个大煞风景的人。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