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2月12日中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永安镇西湖潭村附近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现场查处酒驾3起。
“今天元宵节喝了一点白酒,想着路程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没想到中午遇到了交警。”驾驶人于某后悔地表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于某当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8ml/100mg,超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自1月28日(除夕)开始,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我们将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确保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指导员武斌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酒后开车上路。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