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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检察院轻刑快办团队获省人民检察院表彰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4-03-15 1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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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刑快办,办出执法办案加速度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近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通报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浏阳市人民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办案团队获评全省优秀。

村民邱某因涉嫌盗窃摩托车被警方抓获,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还摩托车获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收案后,认为该案符合轻刑快办条件,遂将案件移交快办团队快速办理。几天后,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邱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当庭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再到法院作出判决,仅用时半个月。

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得益于《浏阳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方案》的出台。去年3月,浏阳政法系统探索建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设立浏阳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轻刑快办,从而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预防司法腐败,节约司法资源。

《实施方案》明确了轻刑快办适用范围、公检法司办案职责分工、案件办理程序等,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为前置条件,优先把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轻伤)等案件纳入“一站式”办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的职能,让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对此,浏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罗英深有体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发挥刑事案件办理的‘枢纽作用’,对公安机关提请适用快办程序的案件初审把关,实现繁简分流,经审查认定适用快办程序的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警‘同堂’办公,确保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自启动轻刑快办机制以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受理相关案件900余件,已办结800余件。法院从受理案件到当庭宣判,最快的仅用时1天,平均审理期限8.7天,人均办案率提高约30%,有效缓解了案件数量多、办案人员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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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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