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通讯员陈正根)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浏阳烟花企业保驾护航,浏阳市人民法院预先精准研判、周密部署,派出精干力量于8月25日赴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开展远程执行行动,并邀请市政协委员全程现场见证执行。
先前,经法院生效判决,内蒙古敖汉旗某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应支付浏阳某烟花企业货款120余万元。因敖汉旗某烟花爆竹销售公司未及时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浏阳某烟花企业遂申请强制执行。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8月25日,浏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奔赴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联合各财产登记部门对被执行人开展“地毯式”财产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联合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该销售公司现场调查。经现场核实,被执行人敖汉旗某烟花销售公司目前正与某烟花制造企业合伙经营烟花产品,其仓库有大量库存烟花。执行法官当即以“活查封”的方式查封被执行人现有的库存产品。
在当地法院的协助及村委会干部的沟通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的合伙经营人主动提前支付仓库场地租金,约定分期支付,并已履行了第一期义务,支付申请执行人25万元货款。申请执行企业收回了部分货款,对后续债权实现有了充分保障,同时也挽救了被执行企业,让其可以继续经营,暂时摆脱“失信”困境,各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