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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可以自由,违约不能任性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4-07-31 15:04:20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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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怀国

近日,宝马汽车主动退出价格战成为汽车市场的一大热点新闻。随之而来的是多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表示,遭遇了提车难、交付延期等问题。有媒体报道称,有销售人员要求顾客临时加价3万元才让提车。

如今,新能源车强势崛起,凭借着外形美观、功能齐全、性能强大等优势,在极大程度上改变了消费者的观念,也在快速鲸吞传统燃油车的市场份额。这一大趋势下,就是向来被大部分消费者视为“高攀不起”的豪车,也未能逃脱被冲击的命运。

以此来看,此前的价格战,是市场自主调节的正常表现——包括宝马在内,燃油车如果没有在产品品质上实现根本性的提升,那么降价促销就会成为其最后的救命稻草。同样的道理,眼见着降价也卖不动,宝马率先反其道而行提价,也是市场的惯有手段——左右是个难,那就高昂起头来保住作为豪华品牌的那一点面子。

市场的举措也的确有了市场的收获。涨价消息传出以后,到宝马门店看车的顾客变多了。而追随宝马涨价的奥迪和奔驰,门店也迎来了一波热闹。不管真相是否如宝马看来的维护豪车形象挽留了顾客,还是如观察人士以及“吃瓜群众”看来的一时反弹扭转不了燃油车被踢屁股的走势,宝马提价本身,符合市场逻辑,也符合法律的约束。

但不和谐的一幕出现了。有媒体报道,“贵州的陈先生”6月底下订了一辆宝马iX1,7月去提车时,销售人员告诉他由于产品缺货,无法按时交车,提出退订金取消订单;“徐州的周先生”6月21日签合同时被告知6月底就能提车,完成了车辆首付与宝马金融贷款审批后,却被告知交付延期,具体时间要等通知……以上类似现象,在不同社交平台被频频爆出。

不按合同约定交车,宝马门店给出的理由无外乎“缺货”“配件不齐”等。可是在宝马提价的大背景下,这样的理由太过苍白无力。尤其是,宝马不是刚经历过降价都卖不动的一段苦日子吗,怎么这会儿提价以后就紧俏到缺货了呢?

有必要提醒宝马的某些门店,契约的精神还是要有,法律的约束还是要守。消费者从门店买车,双方签订了合同且买方交付了订金后,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都要受到相应约束。具体,可以参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或许是慑于法律的严肃以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宝马中国对于少数门店的违约企图没有袒护,其向媒体表示,经过内部初步调查,涉及的案例均是个案,宝马正积极与相关经销商沟通,敦促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均是个案”,这一用词反映了宝马中国的矛盾处境和矛盾心态——“均”,承认了问题还是不少;“个案”,强调了全局上要求守约,维护宝马的企业形象。

要把高傲的企业拉回尊重消费者的正确姿态,要把试图逾越法律底线的举动拉回尊重契约精神遵守法律规定的安全区域,要靠执法层面严肃较真。宝马汽车某些门店的“小动作”能否被摁下去,是这个老牌车企能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推陈出新,守住光环,守住品牌价值的一个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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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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