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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驾驶营运出租车,3名司机被罚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2023-12-13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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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出台双“十二条”为出租车“立新规”

浏阳日报讯(记者周红珍)出租车是城市流动的窗口,更是城市文明的风景线。日前,浏阳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出台《浏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措施“十二条”》和《浏阳市巡游出租车汽车驾驶员规范服务措施“十二条”》(下称双“十二条”)行业自律措施,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格驾驶员入门资格审查,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企业务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的扣质量信誉考核分20%……”翻开《浏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措施“十二条”》,各项管理标准一目了然。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构建常态化日常监管模式。

“禁止驾驶员随意掰动车载摄像头。禁止营运期间在车内吸烟、嚼槟榔、接打手机、向车外吐痰……”《浏阳市巡游出租车汽车驾驶员规范服务措施“十二条”》则详细明确了出租车驾驶员的各项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由企业督促停班学习;如有好人好事行为,企业将进行表彰奖励。

双“十二条”出台后,出租车行业管理初显成效。今年11月,市城乡客运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出租网约车智能云平台,检测到浏阳市金剑出租车有限公司、浏阳市湘辉出租车有限公司有3名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却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并将这一案件线索移送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客运执法中队。

接到案件后,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当即联系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和3名当事人现场询问,核实现场违法事实照片。经查,浏阳市金剑出租车有限公司和浏阳市湘辉出租车有限公司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成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客运执法中队下发《责令整改通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市城乡客运事务中心将根据《浏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措施“十二条”》对两家公司进行处理,督促出租车企业进一步完善驾驶员的“台账式”管理,杜绝脱管漏管等现象。

市城乡客运事务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乘客,如遇到出租车驾驶员不打表、多收费、不文明等违规行为,可通过网络投诉平台或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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