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近日,《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发布,其中包括多项利好: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两孩家庭若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新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年末我国人口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这是我国近61年(自1962年)以来的人口首次负增长。常住人口出生率也从2015年的12.07%下降到2022年的6.77%。
生育率的低迷,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育儿的成本太高。忙碌于工作的年轻夫妇,没有时间照顾3周岁以内的孩子,育儿就成了绕不开的难题。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中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这10天的带薪育儿假,看似微不足道,却比发生育补贴更实惠;并且,男性职工也享受育儿假。所以,新增的育儿假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育压力,能减轻女性的就业歧视,让年轻父母育儿更从容,是一道友好生育的“硬菜”。
再者,孩子3周岁之前不能进入幼儿园,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帮忙带娃,祖辈们也有疲惫的时候;请保姆带娃,保姆也有有事的时候。育儿假能让自己的父母歇歇,能填补保姆请假时的空隙。加起来共20天的育儿假,与产假、陪产假并不重合,是新增的假期,就是让年轻父母全身心地陪伴、养育孩子,不仅有利于培养父母和孩子的亲情,还能解决现实难题,从这个角度看,育儿假非常必要。
广州新增的育儿假,是其优化生育政策、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的具体举措,值得点赞。
其实,作为一项新的生育福利,广州的“育儿假”不是新鲜事物——早在广州之前,河南、河北、辽宁、重庆、黑龙江等地,就已经提出了“父母各10天育儿假”,青海的育儿假则是15天。可见,很多省份都非常重视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在保障职工生育权上不遗余力。
我们乐见各地增加育儿假。但是,更需要关注的是:新增的育儿假能否让职工切实享受?如果不能落实,就成为了空头福利,法规白条。育儿假作为法规固定下来,对有生育计划的夫妇来说,当然是件好事,但对用人单位而言,这意味着用人成本的增加。在笔者看来,在明确强制性的同时,更需要建立合理的分担以及监督保障机制,这样才能确保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