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请办证 遛狗须牵绳
浏阳开展城市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

8月18日,在淮川街道方竹路,执法人员将一只捕获的无主犬只妥善安置在专用车辆内,准备送往犬只留检所进行后续检疫与管理。
浏阳日报讯(文/图记者李小雷)8月18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犬只留检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淮川中队、淮川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淮川辖区开展城市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劝导违规养犬行为、收容整治流浪犬,同步宣讲《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法治意识。
上午10时30分许,执法人员来到方竹路一居民小区,发现一条白色小狗蜷缩在楼栋角落,虽系着狗绳,但现场未找到犬主,无法确定该犬只是否办证。
考虑到犬只无人看管易惊扰居民,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使用专业捕犬工具,在确保犬只和周边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将其成功捕获。
执法人员表示,犬只将被送往专门的犬只留检场所,按规定进行检疫与后续安置。犬主可在15日内持相关证件到犬只留检所办理认领手续。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西湖山脚下,远远看到一处早餐店门口有三条体型较大的犬只在游荡。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与犬主进行沟通,现场指出遛狗不牵绳的违规行为。
面对犬主“我家小狗很温顺不咬人”的解释,执法人员耐心宣讲:犬只情绪受环境影响大,牵绳既是防止犬只惊吓路人、引发伤人事件,也是保护犬只自身安全,这是法规明确要求的义务。经过现场劝导,犬主认识到错误,表示今后出门遛狗一定牵绳。
“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公共空间有限,是违规养犬和流浪犬问题的高发区域,也是群众投诉的集中点。”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坚持“劝导为主、处罚为辅、普法同步”原则,对首次发现的轻微违规行为当场教育整改,对拒不配合、屡教不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对未办理养犬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对遛狗不牵绳、不按规定佩戴嘴套等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还可依法扣押犬只;遗弃犬只的,将处1000元罚款、吊销养犬许可证,5年内不予办理。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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