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怀国
据媒体报道,温州市年过八旬的王大爷在小区踩到香蕉皮导致踝关节骨折,家人查阅监控后将扔香蕉皮的吴女士告上法庭。温州中院日前终审判决吴女士承担60%的责任,向王大爷赔偿19461元。
监控显示,王大爷踩到了路上的香蕉皮摔倒了;路上的香蕉皮是吴女士随手扔掉的。我不明白,吴女士为什么会在这样确凿的证据面前,还认为自己乱扔香蕉皮的行为同王大爷摔伤没有直接关系,并在一审判决之后选择了上诉。当然,上诉是她的权利,而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强调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我不知道二审之后,吴女士是否对法院要求她担责心服口服,但是我知道,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的人对于自己的言行举止要求并不严格。他们出口就伤人、随手就乱扔、公共场合喧哗吵闹、网络空间怼天怼地,诸多毛病随时就犯,从不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会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乃至伤害。比如新闻中的吴女士,想必她家小孩都知道不能乱扔果皮纸屑,她却毫不在意。结果呢?摔坏了老人,自己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案例证明不文明行为离法律责任并不远。有的人总觉得讲文明讲礼貌是个人修养问题,“我就这德行”“我就是大大咧咧,不想被条条框框管住了”“我就是想给自己更多的自由空间”……这一系列的我行我素还“我有理”的想法,其实就是对不文明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严重估计不足。应该认识到,不文明行为并不一定直接产生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否定结果,但是它可能会对不确定的对象产生损害后果,这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就像如果吴女士不乱扔果皮,王大爷就不会摔伤;如果行人和车辆都听从交通信号灯指示,事故的发生就会极大减少;如果宠物主人都能考虑他人感受,宠物扰民的纠纷就不会发生;如果所有人都严格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困扰就会切实减轻……这充分证明,个体的道德修养是公共文明的组成部分,是根,是本,其水平高低将决定公共文明水平的高低。所以中国古人早就说过:“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必须要认识到,不管是个人,还是一座城市、整个社会,文明的养成都需要一个过程,都需要做大量的深入到生活细节的工作。在家庭层面,大人千万要先行加强文明素养,在不闯红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等细节上,作好表率,构建良好的家风;在社会层面,与人为善、平易近人的公民道德建设决不能少,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正能量倡导要成为常态,切实打造良好的社会文明风尚。长此以往,我们整体的文明程度才会提升起来。
鲁迅先生曾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他的话给出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想要在世界上挺直腰杆、有所作为的前提——立人。显然,一个和“文明”二字不沾边的人,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阻碍。这样的人多了,对于国家声誉和国家前途都将造成恶劣的影响。好好立人,这是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