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怀国
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案件,当庭依法作出了判决,并对未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职责的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了浏阳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依法履行监护人家庭教育责任。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引导父母和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督促包括家庭在内的各方积极担责,全力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标志着我市利用完备的法律体系,凝聚各方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迈出了全新的一步。
《家庭教育促进法》本身就意味着长期以来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不愿作为、不会作为多发的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并积极从立法层面予以纠偏。有了这部法律,家长或者监护人再不能只有生而没有教,再不能任由未成年人“野蛮生长”,再不能在自家孩子出现问题时百般推诿责任。科学担责,“依法当家长”,从此成为法定义务!
具体从本案未成年人犯罪历程来看,家庭教育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缺位。孩子的母亲在他四岁的时候就离开,其父亲再婚后长期在外打工,没有太多的时间管束孩子,更不用说督促他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塑造良好品格。人们常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很显然,这个孩子的家长没有尽到自身责任,家庭教育缺位造成了让无数人深感惋惜的后果。
当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尤其是很多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家庭,家长往往是在赚钱养家的路上辛苦奔波。但是必须要认识到,贫穷不是遵纪守法的障碍,更不是违法乱纪的借口,寒门的孩子同样可以拥有向善向上的理想,并为之付出足以冲破现实羁绊的努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所有的家长不管自身条件如何,都要将“树人”摆在首位,切实担起教育好下一代的责任。
专门法律出台,意味着督促家庭履行好教育职责从此有法可依,接下来,社会要做到的便是有法必依。接到《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家长,要对该法律文书的法律刚性有深刻的认识,在专业的指导下,端正对子女教育的态度,恶补家庭教育知识上的缺陷,重新调整好家庭工作和生活的节奏,帮助孩子认真反思以往犯下的错误,重建正确的三观,努力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穷家事小,坏儿事大。浏阳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是对所有为人父母者很好的警示。可以想见,浏阳法院在接下来的工作实践中,将继续以法律为依据,以更广的思维、更大的力度,形成与司法、妇联、社区、公益组织等各方面力量的有效联动,共同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