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据《法制日报》报道,以“投诉曝光”为标签的微信公众号“乳业铲屎官”运营者张某某,近日以敲诈勒索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张某某通过微信公众号多次发布某乳业集团的“负面文章”,并以删除文章为要挟向该集团勒索钱财,非法所得14万元。作为一起自媒体营销号发布“黑稿”敲诈勒索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此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关注。
这些年,从东拼西凑到抄袭洗稿,从凭空捏造到造谣传谣,从有偿删文到水军攻击,自媒体的失范行径花样迭出。更有甚者,已经形成媒体矩阵,一篇有偿“黑文”能在微信、微博等10多个平台发布,以达到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效果,让企业闻之色变。
一些自媒体靠“黑公关”获取高额利益,有的一年能收数千万元“保护费”,“黑公关”们一本万利,无疑会起到巨大的不良示范效应。此风不刹,会让流量崇拜在歧途上越走越远。一方面,大多数企业束手无策,反倒让其越发肆无忌惮。原因在于双方的“产出比”太过悬殊。炮制一篇“黑文”实在小菜一碟,自媒体“黑公关”借助“病毒式传播”,便能轻松获利数万元;另一方面,传统媒体在考量“收视收听率”的时候,要考量公益传播的效果职责和职能监管;而自媒体大概就剩下“流量变现”的冲动而已,自媒体“黑公关”之所以猖獗,除了违法成本低,缺乏对等罚单外,缺少有效监管也是重要原因。
自媒体“黑公关”通过捏造企业负面新闻,牟取巨额利益,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伤害了企业的品牌形象。要遏制自媒体“黑公关”乱象,立法与执法都要跟上,既要管号又要管人,并且取证等环节要有所突破。在自媒体“黑稿”问题上,应施行自媒体行业终身禁入标准,同时,企业应对自身公关部门订立约束性要求,恪守商德,不给“黑公关”缴保护费,也不利用“黑公关”发黑稿。企业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企业如果并无过错,就应当对于这种破坏正常市场秩序、突破商业操守底线、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进行回击,学会一边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一边要和造谣侵权者打官司,只有这样才能将自媒体“黑公关”拒之门外。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