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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承揽工地供砂业务“砂霸”获刑

编辑:戴鹏 2019-12-18 09:57:4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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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判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见村上新上马了建设工程,便以“地头蛇”的姿态,要求承包方购买自己的砂石水泥,并采取阻工和言语威胁的方式,迫使承包方就范。近日,龙伏镇的黄某因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5月份,我市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黄某长期盘踞在龙伏镇周边,强行向各建设工地供应砂石,且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但因其耍无赖的行为,各工地承包方只能忍气吞声。
 
  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并很快将黄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黄某如实供述了多次采用阻工或言语威胁的方式,承揽工地供砂业务。
 
  经查,自2016年以来,黄某通过要挟、阻工、言语威胁等方式逼迫他人向其购买砂石水泥,强迫交易金额达14万余元。
 
  其中,在2016年上半年,黄某在得知龙伏镇石柱峰村河堤修复和幸福屋场建设工程开工后,便找到工程施工方朱先生,以本地工程砂石水泥必须由自己供应为由,要求向该工程供应水泥和砂石。朱先生被迫答应。
 
  因黄某所送水泥和砂石价格偏高,且质量达不到要求,朱先生便从别处购买了一车砂石。黄某在得知此事后,便到工地阻挠,不准其卸货,最终迫使朱先生继续购买其提供的砂石水泥,前后总计交易金额达13.5万余元。
 
  到案后,黄某还如实供述了两次强行向龙伏镇某漂流公司供应砂石水泥的犯罪事实。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威胁的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但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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