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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盗刷近五万元,母亲要求依法判刑

编辑:戴鹏 2019-12-04 09:43:05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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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获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
 
  自家孩子盗窃父母的财物,在很多人眼里属于家务事,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不过,市民宋女士在得知盗刷自己银行卡数万元的嫌疑人竟是自己亲生女儿易某后,却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女儿的刑事责任。近日,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案发
 
  母亲报警银行卡被盗刷
 
  警方抓获嫌疑人竟是亲女儿
 
  今年9月初,宋女士在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银行卡账户内的近五万元存款不翼而飞。情急之下,宋女士要求工作人员对存款去向进行查询。
 
  经过查询账户交易记录,工作人员告知宋女士,因其银行卡绑定了银行的自助APP,这些钱被人多次通过APP转走了。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被人盗刷后,宋女士选择了报警。
 
  “要操作APP进行银行转账,必须要知道转账密码,这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在确定这一办案思路后,民警立即对取款的银行卡持卡人信息进行调查,结果让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持卡人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易某。
 
  通过调取银行监控视频,警方进一步确认,盗刷宋女士银行卡的嫌疑人就是易某本人。
 
  “易某今年已经33岁了,有吸毒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盗取父母财物,在父母不追究的情况下,可不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宋女士却坚决要求警方立案调查。
 
  9月4日,不敢归家的易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盗刷母亲银行卡钱款的犯罪事实,同时请求母亲宋女士予以谅解。
 
  宣判
 
  母亲要求依法予以判处
 
  女儿构成盗窃罪获刑
 
  宋女士的女儿易某是一名大学生,毕业后原本有着不错的工作,但因为沾染毒品,从此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据易某供述,今年8月27日至9月初,她因为生活拮据又欠了别人的钱,才打起了母亲存款的主意。趁母亲不备,易某利用母亲的一张银行卡和手机,登录了手机银行,之后多次偷偷地往自己的银行账户内转钱,共计转账4.95万元。
 
  盗得母亲银行卡内存款后,易某全部用于还账和其他开支,至警方抓获时已挥霍一空。
 
  在近日的庭审过程中,恨铁不成钢的宋女士,要求法官依法予以判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
 
  据此,法院结合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及其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等情节,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看新闻学法律
 
  成年子女盗窃家人财物同样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易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数额较大”,理论上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在此,警方提醒,即使是父母的钱,子女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擅自动用,否则将可能构成犯罪。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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